血酬定律04:刘瑾潜流
在华尔街的千年世界五十最富排行榜上,我辨认出了七类身份,其中以暴力为后盾的统治者最多,占22位;贸易商或金融商,与生产商(盖茨、洛克菲勒等)并列第二,各有9位;官场上的贪污受贿者第三,共有4位,中国和法国各占2位;并列第四的有三种身份:殖民者2位,教皇2位,官商2位。两位官商都是中国人。
与盖茨等生产商比起来,刘瑾自然很不是东西。与贸易商和金融商比起来,刘瑾照样不是东西。皮茹兹(Peruzzi,死于1303年)在整个欧洲的范围内做批发生意,放贷,开酒店,搞运输,他的财富来源于他为欧洲提供的金融和商业服务,他降低了交易成本,让人们可以更加容易地买到自己需要的东西。而刘瑾潜流的来源恰好相反。那些差役们敲诈酒店老板,封掉酒店,设立关卡,刁难商贩,他们的财富恰恰来源于提高交易成本,使人们更不容易买到自己需要的东西,使产品交换所支撑的社会分工及其扩展变得困难重重,社会分工导致的知识积累、技术进步和社会经济组织的发育也被迫停滞。刘瑾的财富,乃是暴力勒索而来的财富,是“血酬”的巨量汇集,潜流的网络则是“血利”的流通渠道。
顺便交代一句,皮茹兹的财富最后在国王们的没收、赖账和处罚之下消失了,欧洲的资产阶级后来之所以闹革命,就是企图控制经常被国王滥用的破坏力。
我们再拿刘瑾与皇帝国王之类的统治者比较一番。
统治者的财富主要来源于税收和掠夺。从掠夺的角度说,刘瑾比成吉思汗、忽必烈之流温和多了,从税收的角度说,刘瑾却不如他们。忽必烈打下中国当了皇帝,掠夺收益便逐渐减少,税收最终成了大头,而税收是有最佳比例的。儒家圣贤总结历史经验,发现最有利于社会安定,统治者也不至于感觉匮乏的比例是10%。在两千多年的帝国历史上,这个数字在理论上便成为纳税集团与食税集团和平共处的疆界。统治者当然愿意多收,但是秦帝国横征暴敛、二世而亡的教训太惨痛了,他们不大敢放纵。
刘瑾则不然。天下乃皇帝之天下,并不是刘瑾的天下,亡了国也是亡他朱家子孙的国,刘瑾没儿没女,死后不怕洪水滔天,凭什么不能放纵?刘瑾不忌讳杀鸡取蛋,反正那是别人的鸡。因此,在鸡的眼睛里,刘瑾肯定是比皇帝坏得多的东西。他的腐败收入是强加于百姓的额外税收,他侵入了纳税集团的疆域,因而破坏了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。刘瑾之流的行为可以导致秦帝国的命运在中国历史上反复出现,我们也确实看到这场戏重演了一遍又一遍。在刘瑾活着的时候,这场戏已经在大同一带开演了,起因正是刘瑾派下的御史搜刮过度,把军队农场刮得心理老大不平衡,于是随着一位亲王造反,还打出了清君侧的古老旗号。这正是刘瑾之流严重破坏儒家均衡后的标准结果。这次造反使刘瑾很不安,给了争宠者说刘瑾坏话的机会,最后导致刘瑾被皇帝处死。
在来源方面,刘瑾潜流对百姓造成的伤害已经超过帝国税收,在去向方面,给社会带来的福利却不如帝国开支。秦始皇和忽必烈之流掠取的财富,除了个人消费外,大量投向了开疆辟土的战争和帝国扩张,而在历史学家的评论里,譬如在司马迁的评价中,秦帝国一统天下是一件大好事。【注15】司马迁说,秦帝国为天下提供了秩序,制止了战争,元元之民得以安定生活,获得了当时天下的拥护。忽必烈也有同样的功能。他打通了亚欧大陆的贸易通道,维护了秩序,平息了战争。秦帝国和元帝国都曾逼反百姓,但那是在修建长城的时候,在治理黄河的时候。长城和黄河毕竟关系到公共福利,而刘瑾的钱根本不会往公共福利上投。据我所见,刘瑾的开支至少有一部分变成了家奴的收入,庞大的家奴队伍又狐假虎威,到处敲诈勒索,也就是说,刘瑾的开支制造出来更多的小刘瑾,更多的掠夺者,而不是阻止掠夺的设施。
我好像把刘瑾说得一无是处了。这有点不公平。从爱国主义的角度看,刘瑾并没有把家产转移到国外,他甚至从日本使臣那里敲了一万两银子的贿赂,如此说来,刘太监也可以算爱国人士。不过,他对边防和国力的破坏又远远不止几万两银子。另外,从当时人的角度看,毕竟刘瑾为手工艺匠人提供了一些就业机会,也创造了更多的家丁和狗腿子的就业岗位,不过,他剥夺的就业机会却多得多。从后代的角度看,某些精美文物的制造和保留也要托刘瑾之流的福,不过,没有刘瑾,我们的祖先可能要少经历许多战争,少被人家掠夺多次,有机会创造并保留更多的文物。刘瑾成事不足,败事有余。小成绩还是有的,整体上却得不偿失。
但刘瑾还是留下了一项确定无疑的功绩,思想建设方面的功绩,这是几乎与刘瑾同时的教皇亚历山大六世(Alexander VI,1431-1503)启发我想到的。这位教皇排在千年最富的第16位,据说是历史上最腐败的教皇。他的腐败和放荡激起了宗教改革运动——再虔诚的信徒也无法继续相信这家伙可以代表上帝,于是就转向自己的内心寻找上帝。
刘瑾也逼出了儒家最后一个高峰,逼出了心学大师王阳明的成就。在刘瑾“杖责”为大学士刘健说情的众御史的时候,王阳明是国防部的一个处长(兵部主事)。王阳明跳出来为众御史说情,说杖责御史将导致信息闭塞,不利于皇帝全面了解情况,不合圣贤的教导和祖先的规定等等,说得堂堂正正,无法辩驳。刘瑾根本就不辩驳,下令打了王阳明四十廷杖,又在监狱里关了数月,然后撤消干部身份,贬为贵州龙场驿丞,当了偏远地区的小邮局兼招待所的职工头头。
王阳明在逆境之中反思自己的作为,追问自己到底要什么,寻找支撑正义行为的精神力量。最后他发现那力量无须依赖外人的奖罚,因为它不在身外,而在自己的心灵深处,名曰“良知”。“良知”被后世的哲学家们骂作主观唯心主义。我读不明白这些唯心唯物的宏论,只见那些认识的字句在眼前飘过,却一句也不能落入心里。但我却可以从心底理解王阳明。他在恶人得势、好人倒霉的处境中苦思苦想,以决定未来如何生活,要不要继续自找倒霉,等等。换了我也会苦想,却未必能想出他那些简洁有力、以圣贤之道为根据的观点。我认为他的观点的正确性不足一半,但我仍然替王阳明高兴,他找到了一种善行的基础,找到了对抗“钦定真理代表”的力量,因而获得了许多精神上的自由和解放。
总之,上述比较表明,刘瑾潜流的潜作用几乎是各种历史选择中最糟糕的一种,破坏性大于建设性,简直就是死路一条。我们祖先创造出来的大笔财富就这样走上了死路。
好在还有希望。法国和中国一样也出产刘瑾式的人物,但是法国在英国邻居的挑战下洗心革面,继而脱胎换骨,八九十年后初得正果。法国走得通,中国更大更集权走得自然要慢一些,最终却也应该能走通。从戊戌变法开始洗心革面,中国一路血雨腥风地走到现在,已经一百多年了。
注:
【注1】文章的作者是Rachel Emma Silverman,文章的标题是“过去一千年中最富的50人”,发表时间是1999年1月11日。
【注2】明朝的一石白米为94.4公斤,如今的零售价至少是两元人民币/公斤,按此折算,一两银子价值人民币377.6元。
【注3】转引自孙翊刚编《中国财政史》
【注4】日期考证见明通鉴卷四十二,纪四十二,正德二年。《明史·蒋钦列传》中记录时间不详。
【注5】整个故事见《明史·宦官列传》
【注6】《明史·蒋钦列传》
【注7】《明史·宦官列传》卷304
【注8】转引自谢国桢《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》下,P370
【注9】转引自《清代四川财政史料》上,P574
【注10】转引自张晋藩:《中国法制史》,第457页,群众出版社,1995年。
【注11】朱元璋:《大诰》第二十三,第四十九
【注12】《大诰续编,追赃科敛第三十六》,全明文P643
【注13】《大诰·折粮科敛第四十一》
【注14】《继世纪闻》卷三
【注15】司马迁在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说:“秦并海内,兼诸侯,南面称帝,以养四海,天下之士斐然乡风,若是者何也?曰:近古之无王者久矣。周室卑微,五霸既殁,令不行于天下,是以诸侯力政,强侵弱,众暴寡,兵革不休,士民罢敝。今秦南面而王天下,是上有天子也。既元元之民冀得安其性命,莫不虚心而仰上。”以养四海,天下之士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