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-A+

妖言水浒04:武松篇(四)

博客主机

作者:暗黑山老妖  ||  来源:天涯

42

关于武松为什么能战胜蒋门神,还有一些需要补充的地方。

要论实力,蒋门神是相扑好手,人高马大,力气过人,武松绝对没有胜算。

但是俗话说得好,一胆二力三功夫,打架不光是个力气活,胆量很重要。

武松当时已经醉得连自己姓什么都不知道了,自然没有害怕的概念。

而蒋门神就不一样了,他忍不住要琢磨很多事情。

“这个傻X是什么来路?

别的老板派来的?

不能啊,我有张团练的后台,谁有这胆子?”

说起这个来,蒋门神不禁觉得很冤。

“尼玛我真是倒霉啊。从国家相扑队退役,回了老家大名府给人看场子,结果赶上梁中书打黑,转眼就被定了个黑社会分子;

跑出来走师兄弟的关系,拜了张团练当师父——这事说起来真丢人,姓张的比我小十岁,屁武功不会,老子这三届全国冠军倒要给他磕头……

尼玛老子孝敬了两千贯,姓张的嘴里说的好听,孟州没有他摆不平的,第一天就来了个姓施的官二代闹事,第二天就来了都监府的检查团,第三天又有衙门突击扫黄……张团练的亲朋好友又天天来着吃饭,我本钱还没挣出来呢……

好不容易一一打点好,这个民工又来捣乱,我还做不做生意了?”

蒋门神脑子里杂念一多,自然就出起手来畏畏缩缩,把武松摔了十七八个跟头之后,锐气殆尽,而后者依然不屈不挠,一次次冲上来。

这时候,第二个场外因素又出现了。

施恩经历了前两次的失败,对武松的实力产生了怀疑。

他决定自己来看看。

但是由于上次被打得太狠,他发现自己一想到蒋门神就两腿发软,因此不得不带点犯人跟着壮胆。

这种畏惧是如此强烈,施恩挑人一直挑到三百多才觉得自己能走路了。

他带着三百多人浩浩荡荡地来到快活林,给蒋门神带来莫大的震撼:

“尼玛坑爹啊,又被这姓张的骗了!不是说这姓施的不敢胡来吗?丫怎么敢带几百人?这是要我老命啊!”

于是蒋门神当即从脚底下把武松拉出来,扑通一声跪在地上:“爷爷,小的不敢了!!”

当然以上几个当事人都无法看到事情的全貌。

蒋门神看到的是自己打着打着施恩带着大队人马来报仇了。

武松看到的是自己打着打着蒋门神就认输了。

施恩看到的是武松打着打着蒋门神跪在地上求饶了。

于是他以为自己目击了千载难逢的尖峰对决,在各种场合大书特书,武松痛打蒋门神就成了一个传奇。

事实上,传奇的主人公当时并没有感到高兴。

武松由于被打出了轻微脑震荡,忽然想起了一些旧事。

以前在城里找工作的时候,有时候会遇到一些鬼鬼祟祟的人,问他接不接这样的活:你带几个兄弟,到哪个小区把谁谁给我揍一顿,一人五十文!

这种活武松一般不干,但是有时候实在缺钱,也拍了两次。

干完这种事,武松感觉很不好,觉得自己像条野狗,别人让他咬谁他咬谁。

那天,他晕头转向地坐在地上,耳边回响着蒋门神被施恩狠抽耳光的声音:也不打听打听我爹是谁?你们家小姐那么难看,还敢要小费?!

他不知怎么,就回想起拍黑砖和打黑帮的事情。

武松忽然有种顿悟的感觉。

原来拍黑砖也好,打蒋门神也好,打黑社会也好,性质是一样的。

不是因为自己英雄了得,别人才找上自己。

而是这种活太低贱,只有别人看来身份同样低贱的人干着才合适。

闹了半天,自己这种农村出身,没根基没关系的愣小子,纵使有千般奇遇,万般努力,依然无法改变狗一般的身份。

43

行文至此,可能有很多热血青年已经等得不耐烦了,纷纷腾出右手,打字质问:你丫把潘金莲弄哪去了?

这里要声明一下,不是我藏私,而是为了还原历史原貌,不得不推迟她的出场时间。

因为施耐庵笔下的潘金莲身世,基本上一条都靠不住。

据水浒传记载,潘金莲早在武大搬到清河县城时就嫁给了他,具体过程如下:她本是清河县张大户家的使女,张大户追求几年,她誓死不从,结果遭到打击报复,一分钱彩礼不要嫁给了武大郎。

这女人过门以后,在左邻右舍招蜂引蝶,导致武大在清河没脸见人,只好搬家了事。

我们知道施大爷这人有个根深蒂固的见解,那就是女人是一切麻烦的根源——这种思想可能是他心急火燎地满大街找老军医广告时形成的。

因此他笔下的故事一牵扯到女人,就简单粗暴,破绽百出。

首先,该情节在法律上就说不通。

在宋代,使女相当于小保姆,签的只是劳动合同,张大户绝无可能做主让她嫁给谁。

金瓶梅的作者可能意识到了这个荒谬之处,于是解释说,潘金莲不是使女,而是婢女(也就是签了卖身契的二奶)。

假如事实是这样,法律上是通了,但是逻辑上通不通,我想请大家自己来判断。

想象一下,有一个穷矮丑,四代贫农出身,小学文化程度,暂住证都没有,职业是在二奶村外边摆摊卖烧饼。

忽然有一天,一个高富帅把他叫到家里说,这个女人我玩腻了,干脆送给你吧。

于是他就抱着一个高挑美女回了家……

这么一说,我仿佛听到了几百年前的一个凌晨,某廉租房里传出的叹气声:尼玛,关键时刻又醒了……

其实,要把潘金莲与武大的婚事始末搞明白,也不是件不可能的事。

只要你别拘泥于史书,而是用常识去推导。

试问,以下哪个穷矮丑更有可能娶到二手美女为妻呢?

青年A,条件如原著所述,身高一米二,农村户口,面目丑陋,父母双亡,一穷二白,但是心地善良;

同时有个青年B,条件如本书所述,身高也是一米二,面目相当丑陋,心灵更加丑陋,但是他弟弟是县公安局长。

答案是废话,当然是B。

因此,潘金莲下嫁武大郎其实是这样一个故事。

44

若干年前,有个青年女子像无数同龄人一样,离开了农村老家,走进了城市。

她把豆蔻年华消磨在手工作坊,没白没黑地站在流水线前往泥坯上刻花纹,每天起码干14个小时。

这期间她要忍受干渴,因为不能私自去喝水;

如果早上喝水多了,她又要憋尿,因为工作时间不允许去上厕所。

碰到严厉的监工,干得慢一点就要受到喝斥,扣工钱。

不严厉的监工当然也有,但是这种人一般喜欢来毛手毛脚的沾女工便宜……

每天下班后,她拖着麻木的双腿回到监狱一样的女工宿舍,倒头就睡。

但半夜又老是从噩梦中惊醒——这种宿舍经常失火,门窗又都用铁栏杆封闭着,每次都会把几十个花季少女烧成一堆焦炭。

自打亲眼目睹过一次,她就经常梦到自己成了那副模样。

在城里累死累活的打工时,她盼着过年回家。

但是回了家,却又在家呆不住。

父母看着她上交的那点工钱,很是不满:你怎么就赚这么少的钱?人家那谁谁怎么挣了那么多?

她脸上一红,含糊其辞地暗示:那女孩进了城就当了娼妓。

没想到老爹黑着脸训斥道:管人家干什么营生作甚,人家家里起新屋了!

她心里如坠冰窟。

变法十余年,不管城里乡下,风气彻底变了,人人眼里只有GDP,挣不着钱你就算个屁。

坚持了两年之后,她终于把心一横,当了小姐。

她就是潘金莲。

(小姐这词在宋代就是妓女的代名词,赵翼《陔余丛考·小姐》:“今南方搢绅家女多称小姐,在宋时则闺阁女称小娘子,而小姐乃贱者之称耳。”)

当然如果你去问潘金莲本人,她会告诉你一个截然不同的故事。

故事里面总有一个四面漏风的破房子,一个重病缠身却又不肯死去的爹,一个等着盖房子去媳妇的弟弟。

这是因为总有些嘴贱的嫖客,喜欢喷着酒气从“小姐哪里人啊”开始,查户口一样,你不说出“不干这行就活不下去”他不肯罢休。

你要是说“打工太累了又赚不着钱,换个活法”,他的脸色就会很不悦。

潘金莲脑子不很聪明,但是也不笨。

时间一长她就明白,这些人不是真的想了解你,只不过是想听听别人的生活到底能惨到什么程度,好在肉体满足之余,顺便精神上也满足一下。

妈的真贱,来嫖娼还想买一赠一。

于是她也跟其他小姐一样,变得满嘴瞎话。

潘金莲做小姐的时候,工作要比打工轻松很多,但是日子也说不上舒心。

卖淫在北宋是一种合法行当,不过也有前提,那就是要注册。

注册要交一大笔押金,更麻烦的是要改户口,入娼籍。

这需要官府行文通知原籍,这样一来她操贱业的事就会在家乡尽人皆知。

更何况入了娼籍一辈子都不能改行。

潘金莲死也不肯。

因为她心里有个童话般的愿望,那就是干几年存够了钱,然后到一个谁也不认识她的小地方,嫁个老实人,做点小买卖过一辈子。

为了这个梦想,什么样的羞辱她都忍了。

那时候官府平时假装不知道无照暗娼的存在,但是一缺钱就会想起来。

潘金莲先后在数次扫黄行动中被拘留过,被杖责过,被光着身子游过街。

更痛苦的是每次落网,她存下的那点钱就会被罚光。

政和四年,她幸运地一次都没被抓。

她觉得这是个好兆头,于是终于决定洗手不干。

她一路向北,几经周折来到一个绝对陌生的地方——阳谷,找到了当地最有名的媒婆王婆,托她给介绍一门亲事。

提出的要求是为人老实,温顺善良,有钱没钱无所谓。

结果王婆就给她介绍了武大郎。

博客主机

给我留言